2017年12月19日上午,双牌县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双牌县何家洞乡某村民因不服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双政赔字(2017)1号不予行政赔偿决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副县长彭澎受县长委托作为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双牌县第一件由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县政府第一件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案件。
双牌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双牌县已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等制度,目的在于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讼成为常态,自觉接受司法的监督,同时通过参与诉讼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
(双牌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