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罗伯钧到湘潭进行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8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副主任罗伯钧到湘潭进行立法调研
8月30日至31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伯钧率领省交通厅、省航务管理局一行,到湘潭进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的立法调研,湘潭市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华参加了调研活动,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港口航务管理处的负责人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我省、我市港口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法制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因此,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的立法规划。在这次立法调研座谈会上,与会各单位结合我省、我市实际踊跃发言,为全面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促进我省、我市港口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法制办一行对湘潭的工作和调研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湘潭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