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工 作 汇 报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5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龙山县结合实际,立足于早,认真组织,狠抓《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 抓保障。县政府法制办将贯彻实施《办法》的相关
要求向县政府作了认真汇报,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开专题会议决定,一是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二是拨付了专项工作经费,为《办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 抓学习。按照《通知》的要求,县政府制定了详细
的工作方案,将组织三个层面的培训学习,一是2010年二月份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办法》,二是三月中旬将组织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法制专(兼)干学习《办法》,三是三月底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办法》。
三、 抓宣传。为营造贯彻实施《办法》良好氛围,县政
府采用电视、横幅、花鼓、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办法》,并要求全县执法单位在显眼的地方悬挂一幅横幅。
四、 抓制定。通过培训学习,各行政执法单位,特别是
由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根据实际,并参照省、州的有关标准,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
五、 抓案例。精心选择案例,积极稳妥地推行案例指导
制定,各执法单位要选择发布有代表性、针对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在结案之日起15日内报县政府法制办,经审查后报省、州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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