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工作简报(第 24 期)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长沙县积极探索民主决策形式
网络直播政府常务会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长沙县人民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邀请公民代表参加政府常务会,就相关行政决策审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体现民主决策,形式值得推广。
将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开通热线电话,现场听取民意,正是民主决策的体现。2008年,长沙县曾经安排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议,收到了一定效果,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本次会议在以前的基础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通过网络和热线电话打破空间限制,让公民更加有效地参与政府管理,会议也通过这一开放的窗口听到了公民的声音,这种形式值得推广。
二、吸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出决策。
此次会议的议题是讨论《长沙县农村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长沙县各相关部门和受邀出席的4名环保专家、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2名公民代表均对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另外在会议过程中,共收到80条热心网友留言,100余位居民打热线电话咨询问题。随后,政府工作人员将居民提交的主要意见,交与会者进行讨论、答复。会议最终通过了“实施方案”。
三、积极探索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长沙县人民政府随着《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其努力目标包括:所有应当公开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制度、工作流程全部公开;所有实行公开的地方社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所有能够开放的场所和设施全部开放。长沙县人民政府表示,只要不涉及保密和国家安全,今后开放式的政府常务会议将形成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