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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全系统《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您是第 位查看者

 

为认真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部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去年先后下发《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稽查办案行为规范》、《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之后,又于今年5月下发了《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

湖南省药监系统对各级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考评占各项工作考核总分的30%,由省局法规处、考核办牵头组织实施。考评工作采取平时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测评相结合、各项目考查结果综合评定的办法,力求真实全面地反映被考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水平。考评内容主要是对全年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案卷按比例随机抽查。《方案》设置了详实具体的考评细则,对行政许可的考评内容分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证、许可项目的设定、许可项目的实施、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文书和档案5大项;对行政处罚的考评分为事实和证据、适法和处理、办案程序、文书和用语4个方面,力图通过考评细则来指导具体执法工作,发现并纠正容易出现的问题。考评成绩按日常考评分加现场考评分计算,日常考评分根据实时记录的依法行政情况确定,现场考评分是对随机抽取的规定数量案卷逐一进行评分,按比例计算确定。考评结束后,省局将被考评单位的成绩进行排名公布,按分数确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个档次,对名列第四档的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诫免谈话。

《方案》规定,考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和考评细则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要严明纪律,务求实效,被考评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为考评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不得弄虚作假、涂改变更、敷衍塞责,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反思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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