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法发[2008]28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您是第 位查看者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年度考核
与年终总结工作的通知
办机关各处、法制研究中心: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1]169号)精神,经办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2008年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办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即办机关、法制研究中心所有公务员、职员和职工。
上述对象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或
(二)考核内容及基本标准
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一般指政治立场、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能:一般指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等方面。
勤:一般指工作态度,如事业心、责任感、出勤率,勤奋敬业等方面。
绩:一般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益,作出的主要贡献等方面。
年度考核标准以本人的工作职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职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是介于称职(合格)与不称职(不合格)之间的等次,衡量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只能基本适应本职位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责任心较差,只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较大失误。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凡本年度受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或受党内警告处分,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凡发现有赌博、吸毒,或参与非法集会聚众上访闹事,或参与邪教活动,或无故旷工但不足以辞退,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年终考核应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三)年度考核奖励等次、标准及获奖人员产生程序
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者,予以奖励,2008年年度奖励以嘉奖为主。
奖励等次确定标准: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良,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的,可评嘉奖等次;2008年度在单项工作中获得全省先进个人或记功以上奖励的,由办统一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但不再在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年度获奖人员产生办法:
省管干部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确定。
处及处以下干部和职员优秀等次人员的候选人,由各处按分配的名额(附件一)以无记名投票的程序产生,并填写好《优秀等次人员申报表》(附件二)2份报人事处。
优秀等次人员在办机关公示,人事处将公示的结果报办考核领导小组审议,最后由办党组研究决定。省管干部的优秀等次报省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四)考核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以检查个人填写的《考核记实手册》为主,重点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这一结果应作为年度考核时的主要依据。各处处长要逐个查看干部填写的上述手册(处长的由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抽查)。考核工作分五步,即个人总结、综合评价、确定等次、结果反馈、总结及材料归档。考核工作于2008年12月下旬结束,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务请在此前交人事处。
二、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工作具体安排
(一)2008年12月下旬,各处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年终总结材料和明年工作规划打印15份报人事处。年终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今年所作的主要工作及成绩、存在的问题、明年工作打算。总结材料既要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分析;既要体现业务工作,也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反映本单位的整体面貌,也要反映领导班子所发挥的作用。2009年1月上旬,办党组将分别听取各处的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处室总结的过程中,进行个人考核。个人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本人述职、群众评议、无记名投票的程序进行,各处室要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省管干部民主测评。召开全办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按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由省委管理的干部述职,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次进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2008年12月下旬,办考核领导小组对公示、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报办党组综合平衡,并集体研究确定等次。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
(五)2009年1月中旬,召开全办2008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工作在办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由许显辉、曾国兴、罗伯钧、金安荣、李莲贤、毛晓军等同志组成,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承办。
附件:1、优秀等次候选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申报表
二○○八年十
主题词:年度考核 年终总结 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共印 20 份)
附件一:
优秀等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省管干部 优秀等次 1 名
综 合 处、机关党委 优秀等次 2 名、先进工作者 1 名
立法一处 优秀等次 1 名
立法二处 优秀等次 1 名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 优秀等次 1 名
行政复议立案指导处 优秀等次 1 名
行政复议应诉办案处 优秀等次 1 名
备案审查和译审处 优秀等次 1 名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优秀等次 1 名
附件二:
200 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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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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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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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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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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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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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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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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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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