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4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漳州市政府法制办
一是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今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9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0.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7.2万人,帮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实现转移就业0.46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6万元,共派遣员工9万人,新增劳务派遣1万人,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不断强化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下达、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至10月底,全市共免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9369本,为1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求职登记、组织转业转岗培训,免费金额312万元,发放社保补贴88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1456万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全市有7个街道、114个乡镇、6个开发区、238个社区、1538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免费向所有求职者开放。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就业招聘会190期,提供9万多个就业岗位,应聘人员7.2万人次, 3.15万名求职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全市12个劳动就业中心、125个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基地,积极为企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帮助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今年来,开展再就业培训1万余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5万人,创业培训结业人数763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3万人,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0.45万人。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制定了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三年行动方案,计划三年帮助灾区劳动力0.1万人到我市转移就业。组织11家企业到地震灾区参加全省举办的就业招聘会,提供0.2万个就业岗位,与对口支援的彭州市三界、敖平两镇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就业援助联络员制度。对已入漳就业人员实行一次性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就业生活等四项补贴,现已预拨到位资金120万元,目前已有481名灾区劳动力在我市实现就业,完成对口支援就业任务的95%。加强劳务派遣工作。对全市12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劳务派遣评估检查,从完善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入手,做好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的衔接。继续完善就业、培训、保障、维权“四位一体”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法制化轨道的“四化”劳务派遣模式,加大对口派遣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为全市用工单位派遣员工9万人,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来,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4.2万人、32.3万人、22.3万人、21.4万人、13.9万人;以上五项基金全年征缴收入总量预计超过13亿元,各项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90%以上,同期总支出约为10亿元,基金运行平稳,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各类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种待遇。加强养老保险工作。完善扩面征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在做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同时,积极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时完成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工作,普遍调整8.68万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13.7元,倾斜调整0.43万人,月人均增加39.88元。继续巩固基本养老金确保发放成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目前,我市9.1万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有116个社区被省厅评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达标单位”,全市社区达标率51%。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主动跟踪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动态,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制度衔接创造条件;坚持“严进宽出”原则,把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改制单位自谋职业人员的参保续保工作作为基金征收的增长点;根据市政协的提案,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暂停市直机关养老保险的建议,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从今年9月份起我市暂停市直机关公务员等个人养老保险。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6月5日至10月31日共审查确认38批次。其中7月31日以前的20批次共计6032亩被征土地无预留社会保险金,8月1日—10月27日确认的18批次共计1070亩被征土地预留社会保障金3212万元。着力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及时把新增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纳入参保范围。至10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员5.38万人,完成扩面任务2.99万人的179.6%。把符合文件规定的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目前,已有2.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认真做好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统一申报、专家评估、上网公示、研究审批等工作,截止目前,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达32家,定点医疗机构23家,布局趋向合理,群众购药看病更加方便。实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共发放居民参保表格66万份,已办理参保人数达40.76万人。开展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金征缴、基金支付和基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至10月底,全市工作出工伤认定2360件,劳动能力鉴定4期553人,为532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108人,军转退休12人。三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修订实施了新的《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和《漳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并先后出台了《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评定标准及销售程序》、《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及认定条件的批复》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配套措施,科学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严格监管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确保充足供应。经济适用住房情况。今年已销售完成2434套,其中“惠民花园”销售1442套,“益民花园” 销售992套,完成投资额1.6亿元。还积极筹划“惠民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征地手续报批、详规设计等前期工作。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市区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定了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双困线为:收入在低保2倍(人均月收入440元)以下、住房人均12㎡以下家庭。目前,全市已确定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045户(实物配租370户、租金补助1675户)。市区还启动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工作。经审核、公示、随机抽号,确定了105个轮候号。
一是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今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9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0.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7.2万人,帮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实现转移就业0.46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6万元,共派遣员工9万人,新增劳务派遣1万人,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不断强化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下达、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至10月底,全市共免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9369本,为1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求职登记、组织转业转岗培训,免费金额312万元,发放社保补贴88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1456万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全市有7个街道、114个乡镇、6个开发区、238个社区、1538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免费向所有求职者开放。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就业招聘会190期,提供9万多个就业岗位,应聘人员7.2万人次, 3.15万名求职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全市12个劳动就业中心、125个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基地,积极为企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帮助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今年来,开展再就业培训1万余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5万人,创业培训结业人数763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3万人,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0.45万人。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制定了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三年行动方案,计划三年帮助灾区劳动力0.1万人到我市转移就业。组织11家企业到地震灾区参加全省举办的就业招聘会,提供0.2万个就业岗位,与对口支援的彭州市三界、敖平两镇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就业援助联络员制度。对已入漳就业人员实行一次性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就业生活等四项补贴,现已预拨到位资金120万元,目前已有481名灾区劳动力在我市实现就业,完成对口支援就业任务的95%。加强劳务派遣工作。对全市12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劳务派遣评估检查,从完善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入手,做好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的衔接。继续完善就业、培训、保障、维权“四位一体”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法制化轨道的“四化”劳务派遣模式,加大对口派遣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为全市用工单位派遣员工9万人,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来,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4.2万人、32.3万人、22.3万人、21.4万人、13.9万人;以上五项基金全年征缴收入总量预计超过13亿元,各项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90%以上,同期总支出约为10亿元,基金运行平稳,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各类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种待遇。加强养老保险工作。完善扩面征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在做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同时,积极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时完成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工作,普遍调整8.68万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13.7元,倾斜调整0.43万人,月人均增加39.88元。继续巩固基本养老金确保发放成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目前,我市9.1万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有116个社区被省厅评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达标单位”,全市社区达标率51%。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主动跟踪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动态,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制度衔接创造条件;坚持“严进宽出”原则,把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改制单位自谋职业人员的参保续保工作作为基金征收的增长点;根据市政协的提案,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暂停市直机关养老保险的建议,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从今年9月份起我市暂停市直机关公务员等个人养老保险。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6月5日至10月31日共审查确认38批次。其中7月31日以前的20批次共计6032亩被征土地无预留社会保险金,8月1日—10月27日确认的18批次共计1070亩被征土地预留社会保障金3212万元。着力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及时把新增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纳入参保范围。至10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员5.38万人,完成扩面任务2.99万人的179.6%。把符合文件规定的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目前,已有2.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认真做好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统一申报、专家评估、上网公示、研究审批等工作,截止目前,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达32家,定点医疗机构23家,布局趋向合理,群众购药看病更加方便。实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共发放居民参保表格66万份,已办理参保人数达40.76万人。开展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金征缴、基金支付和基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至10月底,全市工作出工伤认定2360件,劳动能力鉴定4期553人,为532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108人,军转退休12人。三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修订实施了新的《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和《漳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并先后出台了《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评定标准及销售程序》、《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及认定条件的批复》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配套措施,科学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严格监管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确保充足供应。经济适用住房情况。今年已销售完成2434套,其中“惠民花园”销售1442套,“益民花园” 销售992套,完成投资额1.6亿元。还积极筹划“惠民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征地手续报批、详规设计等前期工作。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市区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定了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双困线为:收入在低保2倍(人均月收入440元)以下、住房人均12㎡以下家庭。目前,全市已确定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045户(实物配租370户、租金补助1675户)。市区还启动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工作。经审核、公示、随机抽号,确定了105个轮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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