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的跨越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4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镇安县依法行政30年的变化
陕西镇安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王照斌
从党的十一届全会以来,镇安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带来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变革。政府由“啥都管”变为“该管的管”,由“权大一级”到“法高一格”,由“要我依法办事”转变为“我要依法办事”。 行政决策有章可循了,科学民主氛围越来越浓;行政审批高效快捷了,“公章旅行”终结了;执法就是“执罚”渐趋消失,发展目光不再死盯GDP和城建规模,行政错位缺位要追究,违法要赔偿……,依法行政工作从观念制度建设层面迈向行政管理实践层面,逐步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跨越。
一、行政管理“以人为本”
镇安从“政府该管什么”这个基本问题入手,解决依法行政的定位问题,解决行政资源配置问题。一方面是从竞争领域退出来。上世纪90年代,镇安多个有影响的企业,如米粮金矿、秀山水泥厂、化工厂基本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经营缺乏活力,资产负债过高,人员安置压力过大,国有资产浪费严重,工业经济发展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政府在巨大的压力面前,经过艰难的选择,这些企业大都走上二条路,一是用现代企业制度改组,二是破产,其结果都是政府有序地退出企业,引来工业经济的二次腾飞。通过引资改组米粮金矿,成立了由中金黄金公司控股的久盛公司,预计到2010年前将完成投资10亿元,日产原生金矿5000吨。依托秀山水泥厂组建的秀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拥有资产1.5亿元,每年实现利税3000多万元,成为陕南第一个具有国内先进工艺的现代化水泥企业,2007年投入1300多万元新建了一条尾矿烘干和磨粉生产线,是地方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典范。另一方面,在民生和公益领域,政府加大作为,倾注更多的公共资源。在社会保障方面,应保尽保,2008年全县保障城镇低保对象1317户3037人,发放低保金195.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887户3434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38.2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投资484万元,建设78个村卫生院和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2008上半年,报销农村医疗大病补贴和日常补贴110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医疗费73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在教育方面,2008年兑现“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经费784.5万元、职业教育助学金92万元,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一退一进,表明了政府管理的重心从“管钱”过渡到“为民”。
二、行政决策“依法按章”
依法决策是“依法治权”的核心。镇安制定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及《政府重大决策规则》,明确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等内容,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决策制度体系,从“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的失范决策,到“管理一盘棋、程序一条龙、绩效一杆称”的规范决策机制,确保决策依法和民主。一是依法决策,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由提议部门事前说明法律政策依据,提交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重大决策必须10天前提交法制办调研论证,并提出法律可行性意见,做到于法无据不上会,与法相悖不决策,县长开会的“口头禅”已成了“这么办合不合法?”二是民主决策,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县长热线等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投资20多万元建立了镇安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利用这些平台,公开政府的决策活动,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近三年来,共有112项政府决策征求了群众意见,先后举行听证会40多次,有8200多人次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680多条。县政府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行为,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集体和公民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行政许可“高效便民”
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镇安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先后组织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活动,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发展。截止目前,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633项,全县保留行政许可主体35个,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审批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建立企业设立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8个并联行政许可制度,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制度,全县已有28个单位采取、“一厅式” 办公的模式,精简了审批环节,“公章旅行”终结了,时限缩短了。制定了《镇安县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办法》,建立双层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许可责任。近年来,对城建违法“放线”及4.30尾矿溃坝事故等1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许可机关及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形象改变了。方式的改变,环境的改善,带来了资本的回流。2008年,在十二届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镇安共签订引资合同7个,引资总额8.35亿元,是前3年的总和。
四、行政执法“规范有责”
贯彻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治理行政执法中混乱和无序。一是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通过清理,全县确定45个部门承担具体执法事项294项,凡是有委托和授权的要向县政府报告,并通过单位公开栏、电视和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公示,否则无效,厘清了各部门的“权力清单”。二是制定了行政执法的基本标准,为执法行为树立了一个标杆。我们提出了执法“九要三满意”标准,“九要”即上班要着装,执法要挂牌,语言要文明,程序要合法,调查要细致,方式要便民,事先要告知,处罚要公正,案卷要规范;“三满意”即通过测评达到高效让政府满意,公正让当事人满意,廉洁让群众满意的效果。三是严格执法资格,加强证件管理。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取得《行政执法证》是从事行政执法的唯一条件,七年来,我县1656人(次)通过了陕西省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证件年度考核,实行“红、黄、绿”卡管理制度,实行“黄”卡警告,“红”卡吊销。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检和考评,通过执法人员考试、民意测验、执法监督巡查积分等多种方式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对考试成绩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及民愤较大的执法人员,发给“红”卡,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通过管证达到管人的目的。四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管理。四年来,共评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910份,其中治安行政处罚283份、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157份、市政管理案卷32份,提出指导意见100多条,要求补充完善的27卷。健全执法保障体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取消罚没收费“财政返还”的做法,砍断利用执法权伸向“利益”的手。
五、行政监督“主动多样”
几年来,镇安的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趋势是,由外部监督为主向行政内部监督为主,多主体相互补充的形式过渡;由被动监督为主向主动监督为主,多种监督并重过渡;从重权力轻权利向以权利制约权力,二者趋于平衡的格局过渡。深化层级监督,消除因“利益关联”导致监督弱化。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住“红头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发前的论证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公布生效制度,发布后的备案审查制度、发文目录督查制度、备案审查分析制度、定期清理通报制度,形成完整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三年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600多份,审查修改230多件,撤销29件,废止1件,大力解决“红头文件”“乱”和“滥”的问题。二是严格行政复议监督。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选调律师2名充实复议机构。近四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21件,维持12件、变更1件,撤销4件,当事人撤回申请4件。办案中坚持“三个结合”,即依法受理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实地调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依法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鼓励、倡导一把手出庭应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复议信访协调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和信访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调查处理,调解纠纷,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陕西镇安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王照斌
从党的十一届全会以来,镇安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带来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变革。政府由“啥都管”变为“该管的管”,由“权大一级”到“法高一格”,由“要我依法办事”转变为“我要依法办事”。 行政决策有章可循了,科学民主氛围越来越浓;行政审批高效快捷了,“公章旅行”终结了;执法就是“执罚”渐趋消失,发展目光不再死盯GDP和城建规模,行政错位缺位要追究,违法要赔偿……,依法行政工作从观念制度建设层面迈向行政管理实践层面,逐步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跨越。
一、行政管理“以人为本”
镇安从“政府该管什么”这个基本问题入手,解决依法行政的定位问题,解决行政资源配置问题。一方面是从竞争领域退出来。上世纪90年代,镇安多个有影响的企业,如米粮金矿、秀山水泥厂、化工厂基本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经营缺乏活力,资产负债过高,人员安置压力过大,国有资产浪费严重,工业经济发展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政府在巨大的压力面前,经过艰难的选择,这些企业大都走上二条路,一是用现代企业制度改组,二是破产,其结果都是政府有序地退出企业,引来工业经济的二次腾飞。通过引资改组米粮金矿,成立了由中金黄金公司控股的久盛公司,预计到2010年前将完成投资10亿元,日产原生金矿5000吨。依托秀山水泥厂组建的秀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拥有资产1.5亿元,每年实现利税3000多万元,成为陕南第一个具有国内先进工艺的现代化水泥企业,2007年投入1300多万元新建了一条尾矿烘干和磨粉生产线,是地方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典范。另一方面,在民生和公益领域,政府加大作为,倾注更多的公共资源。在社会保障方面,应保尽保,2008年全县保障城镇低保对象1317户3037人,发放低保金195.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887户3434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38.2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投资484万元,建设78个村卫生院和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2008上半年,报销农村医疗大病补贴和日常补贴110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医疗费73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在教育方面,2008年兑现“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经费784.5万元、职业教育助学金92万元,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一退一进,表明了政府管理的重心从“管钱”过渡到“为民”。
二、行政决策“依法按章”
依法决策是“依法治权”的核心。镇安制定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及《政府重大决策规则》,明确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等内容,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决策制度体系,从“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的失范决策,到“管理一盘棋、程序一条龙、绩效一杆称”的规范决策机制,确保决策依法和民主。一是依法决策,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由提议部门事前说明法律政策依据,提交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重大决策必须10天前提交法制办调研论证,并提出法律可行性意见,做到于法无据不上会,与法相悖不决策,县长开会的“口头禅”已成了“这么办合不合法?”二是民主决策,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县长热线等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投资20多万元建立了镇安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利用这些平台,公开政府的决策活动,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近三年来,共有112项政府决策征求了群众意见,先后举行听证会40多次,有8200多人次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680多条。县政府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行为,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集体和公民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行政许可“高效便民”
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镇安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先后组织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活动,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发展。截止目前,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633项,全县保留行政许可主体35个,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审批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建立企业设立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8个并联行政许可制度,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制度,全县已有28个单位采取、“一厅式” 办公的模式,精简了审批环节,“公章旅行”终结了,时限缩短了。制定了《镇安县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办法》,建立双层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许可责任。近年来,对城建违法“放线”及4.30尾矿溃坝事故等1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许可机关及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形象改变了。方式的改变,环境的改善,带来了资本的回流。2008年,在十二届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镇安共签订引资合同7个,引资总额8.35亿元,是前3年的总和。
四、行政执法“规范有责”
贯彻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治理行政执法中混乱和无序。一是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通过清理,全县确定45个部门承担具体执法事项294项,凡是有委托和授权的要向县政府报告,并通过单位公开栏、电视和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公示,否则无效,厘清了各部门的“权力清单”。二是制定了行政执法的基本标准,为执法行为树立了一个标杆。我们提出了执法“九要三满意”标准,“九要”即上班要着装,执法要挂牌,语言要文明,程序要合法,调查要细致,方式要便民,事先要告知,处罚要公正,案卷要规范;“三满意”即通过测评达到高效让政府满意,公正让当事人满意,廉洁让群众满意的效果。三是严格执法资格,加强证件管理。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取得《行政执法证》是从事行政执法的唯一条件,七年来,我县1656人(次)通过了陕西省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证件年度考核,实行“红、黄、绿”卡管理制度,实行“黄”卡警告,“红”卡吊销。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检和考评,通过执法人员考试、民意测验、执法监督巡查积分等多种方式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对考试成绩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及民愤较大的执法人员,发给“红”卡,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通过管证达到管人的目的。四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管理。四年来,共评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910份,其中治安行政处罚283份、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157份、市政管理案卷32份,提出指导意见100多条,要求补充完善的27卷。健全执法保障体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取消罚没收费“财政返还”的做法,砍断利用执法权伸向“利益”的手。
五、行政监督“主动多样”
几年来,镇安的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趋势是,由外部监督为主向行政内部监督为主,多主体相互补充的形式过渡;由被动监督为主向主动监督为主,多种监督并重过渡;从重权力轻权利向以权利制约权力,二者趋于平衡的格局过渡。深化层级监督,消除因“利益关联”导致监督弱化。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住“红头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发前的论证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公布生效制度,发布后的备案审查制度、发文目录督查制度、备案审查分析制度、定期清理通报制度,形成完整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三年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600多份,审查修改230多件,撤销29件,废止1件,大力解决“红头文件”“乱”和“滥”的问题。二是严格行政复议监督。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选调律师2名充实复议机构。近四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21件,维持12件、变更1件,撤销4件,当事人撤回申请4件。办案中坚持“三个结合”,即依法受理与方便群众相结合,实地调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依法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鼓励、倡导一把手出庭应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复议信访协调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和信访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调查处理,调解纠纷,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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