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县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4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县上通过电视报道、上街设点、刷写标语、印发小册子等形式,积极向群众、门店、行人、超市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国家控制物价的政策措施,提醒告诫经营户认真执行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消费群众正确认识市场价格波动,了解市场价格走势,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今年以来,先后印发《价格法》、、《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和市场价格管理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群众1.5万人。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结合“5.12”地震、重要节假日、三鹿奶粉事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多次组织对市场粮油、肉蛋、奶粉等食品价格进行集中检查,切实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针对物价涨势较快的情况,重点整治乱涨价、哄抬物价、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行为5起,实施经济制裁2.5万元,罚款2万元。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为争取提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县设立价格监测点6个,聘请兼职监测员12名,完善了粮、油、肉、蛋、奶等价格日报告制度和生猪生产销售情况的周报、旬报、月报制度,重点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和妥善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监管干预。县物价等部门积极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价格干预的范围和品种,主动向大型超市派驻价格监督员,对调价备案和提价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一些经营单位乱涨价行为,先后组织召开经营企业价格提醒告诫会十多场次,并作出书面提醒告诫;针对今年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农民负担过重的实际,县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财政补贴化肥供应办法和全县各乡镇的具体价格标准,全力维护物价市场稳定;对群众关注的馍、面皮等进行了成本核算,并向社会公布,为抑制价格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补助落实。县物价、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及时掌握低收入人群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同时,定期测算分析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结合“5.12”地震、重要节假日、三鹿奶粉事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多次组织对市场粮油、肉蛋、奶粉等食品价格进行集中检查,切实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针对物价涨势较快的情况,重点整治乱涨价、哄抬物价、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行为5起,实施经济制裁2.5万元,罚款2万元。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为争取提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县设立价格监测点6个,聘请兼职监测员12名,完善了粮、油、肉、蛋、奶等价格日报告制度和生猪生产销售情况的周报、旬报、月报制度,重点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和妥善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监管干预。县物价等部门积极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价格干预的范围和品种,主动向大型超市派驻价格监督员,对调价备案和提价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一些经营单位乱涨价行为,先后组织召开经营企业价格提醒告诫会十多场次,并作出书面提醒告诫;针对今年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农民负担过重的实际,县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财政补贴化肥供应办法和全县各乡镇的具体价格标准,全力维护物价市场稳定;对群众关注的馍、面皮等进行了成本核算,并向社会公布,为抑制价格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补助落实。县物价、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及时掌握低收入人群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同时,定期测算分析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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