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13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您是第 位查看者
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暨
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一
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意义重大,它既是坚持以人为本、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的要求,又是政府工作走群众路线、实行科学行政的要求。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促进公众与政府的沟通,增进公众对政府决策的认同,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近年来,我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和依法行政进程,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平台,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按照现代决策管理的要求,不断创新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形式和途径,打造了四个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平台。
一是组织专题基层调研会。让基层群众与政府面对面地交换意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的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去年我市在制定《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时,针对如何规范征地补偿程序、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座谈会20多次,在广泛听取村民、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我市调整了征地补偿安置模式,将留给被征地农民生活用地、生产用地的安置模式调整为“两改变一纳入”模式——被征地农民身份改变为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安置住房的用地性质由集体土地改变为城市国有土地、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了被征地农民最关注、最急需解决的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今年初,市政府在推进事关民生的“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当中,邀请了50名普通市民参加市长办公会,广泛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
二是组织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会。影响公众重大利益、公众较为关注的决策方案提前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召开专门会议征求意见,通过他们集中民意,尽可能地了解社会成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去年,围绕《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否应当进行修改、扩大调整范围问题,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我们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历史建筑、历史街巷、文化保护单位等的保护现状进行了考察、调研,并召开了专门研讨会,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后,将修改该条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并着手开展了相关立法工作。
三是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按照法制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的要求,对法律问题、专业技术问题、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召开专家学者咨询论证会。为聚集更多的专家资源,保证咨询论证服务质量,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决定组建法制专家咨询库。
四是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将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决策事项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如在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订长沙市城市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城镇规划时,市政府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又如,在今年被社会各界热议的烈士公园“还湖事件”中,市政府将相关部门“填湖建楼”的详细规划在网上进行公示,引导群众发表看法,最终市政府在科学论证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果断作出“还湖于民”的决策。
二、保障公众监督行政执行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变化深刻的特点,市政府通过公众参与行政执行,保障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监督权,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清理保留的397项行政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网上电子政务,对涉农、涉企、涉教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实施重大行政事项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行政事项的执行过程进行公示。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向社会公开了全市45个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2002年开始,每年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在报纸、网站和政府公报上公开。
二是市政府统一建立投诉举报网络。开通市长热线、市民信箱,建立市领导接待日,畅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在市政府法制办、政务值班室、市监察局及主要行政职能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网上投诉举报实行在线回复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跟踪督办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群众反映意见和投诉举报非常便捷。
三是探索建立多种方便公众参与行政执行的具体方式。各行政执法机关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阶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在实施重大行政事项时,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在城市管理、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执法领域,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发放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表,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社会评议,收集公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为加强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通过召开市民座谈会、听证会、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对加强公共财政建设的意见,保障公众对基础性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同享用。2006年,市本级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科教文卫的支出占支出总数的26.17%,2007年占29.36%。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已覆盖全市城乡,全市社会保障面达70%以上。
三、完善公众参与政府行政评估的机制,促进政府行政为民
近年来,我市在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时,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在媒体公开实施进度,并组织市民代表现场考察甚至与市领导共同商讨,切实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例如,2006年,在对棚户区的改造中,市民对太平街历史区街的保护提出意见,市政府在多次座谈、论证的基础上,依法收回了列入保护区范围的土地,并举一反三,对全市400多条历史街巷或背街小巷进行了改造,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公众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是我市近年行政评估的新形式。2006年我市首次对《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市政府采取了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向社会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在网站公开征求评估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对政府规章质量、效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市政府计划提请市人大立法,将该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目前,此类评估工作已经进一步延伸扩展到了其他规范性文件。
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坚持创新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机制,政府同公众实现了良性互动,让公众理解行政决策意图、配合行政执行,促进了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公众参与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对政府而言,是“限权”,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促进行政机关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对公众而言,是“维权”,只有当行政权力回归公众以后,政府工作才能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公众参与行政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基层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更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关系,维系这种关系,关键是要创新和建立各种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机制,以程序来保障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只有这一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和谐与互信,才能顺利地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实现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