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简报第三十二期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9日 来源于: 您是第 位查看者
第三十二期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
认真履职 与时俱进
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
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岳麓大队是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的下设单位,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是随着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成立而设立的。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岳麓大队现有民警15人。主要职能是预防、控制和处置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各类治安问题和事件,协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妨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等。
该队成立已来,与城管行政执法局紧密配合,以“建城管铁军,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化协作意识,突出跟班作业,推进行政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认真履行维护省会长沙城市管理秩序和城市治安秩序两大职能,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在队伍建设和配合城管行政执法的工作上积极的探索,做到了“城管打先锋,公安作后盾,既配合得上,又分离得开”的“相互协同”的长沙城管模式,被国务院法制办推为“长沙模式”,吸引了全国100多个城市的代表来长沙学习交流,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队先后4次受到先进单位表彰,有2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七年来,该队注重集中优势兵力,重拳打击各类妨碍、扰乱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纠正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了大量的违法案件,切实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保驾护航。七年来该队共破获刑事案件126起,查处治安案件22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524人,依法逮捕26人,刑事拘留52人,劳动教养115人,强制戒毒96人,治安处罚285人,其他52人。为协同城管行政执法共出动警力31635人次,参加各类整治行动2418次,配合参与拆违、拆迁行动1755次,配合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配合整顿违章经营户16447户,清理户外广告2470 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61人,调处纠纷872起。其主要作做法是:
一是积极配合拆除违章建筑。
近几年来,该队针对长沙城市建设动作大、范围广,整治和拆迁任务重的特点,按照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安排,突出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加大对阻碍工程进展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力度,调派警力常驻拆迁、拆违任务重、难度大的重点工程,随机处理现场突发事件、治安纠纷,为重点工程建设扫除“拦路虎”,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七年来,共出动警力12430人次协同城管行政执法,参与拆违、拆迁行动1755次,配合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2002年3月34日,在拆除麓山南路的违章建筑时,违章户主吴某、罗某手拿铁棍、菜刀追赶执法人员,严重阻碍执法,该队民警及时将其制服,依法对两人予以治安拘留。
二是大力配合整治户外经营。
近年来,该队针对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的需要,积极参与治理违章摊担、户外经营等违章行为的工作,主动与城管行政执法积极协同配合,做到事前根据不同的任务和情况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和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事中跟班执法,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调解治安纠纷,化解矛盾;事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拾遗补缺,较好地保障了城管行政执法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是强力清除城市“牛皮癣”。
为使全市“牛皮癣”这一顽症得到明显遏制,该队针对乱贴乱画内容有可能涉及到伪造证件、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情况,组织力量对交通主干道、地下人行通道、公用电话亭、商场等繁华地段的乱贴乱画情况进行摸排,特别是对乱贴乱画广告相对集中的荣湾镇广场、麓山路、潇湘大道等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在掌握大量制贩假证的线索的基础上,共抓获制贩各类假证及乱贴乱画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2名,破获刑事案件27起,依法逮捕7名,刑事拘留18名,劳动教养6名,治安拘留9名,治安警告10名,教育放回12名,收缴各类假证1357本。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
通过采取便衣巡逻、顺线追踪、守点布控等方式,该队切实加大了对破坏城市主次道、背街小巷、过街桥梁等处公用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收到良好效果。
五是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由于种种原因,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稍有迟疑和不慎,就可能造成群众围观、交通堵塞等后果,甚至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这就要求民警闻警即动,以快、以稳制胜。该队一方面强化民警的稳定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力争把各类影响城管大局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在提高民警快速反应能力、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调处矛盾纠纷能力上狠下功夫,增强战斗力,快速妥善地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七年多来,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32条,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46起。
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省委正副书记,常委,正副省长,省政府正副秘书长
送:
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大内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
发:
市、州政府市长、州长,常务副市长,常务副州长,市州法制办